1855分级制度主要根据波尔多葡萄酒长期以来的市场表现,来对出品这些优质佳酿的酒庄进行分级,分为针对甜白葡萄酒的1855苏玳巴萨克(Sauternes Barsac)分级和针对红葡萄酒的1855梅多克(Medoc)分级。
1855分级制度范围十分局限,61家列级庄中仅有1家酒庄位于格拉夫产区,格拉夫和右岸的其他名庄都不在其体系内,如酒王柏图斯(Petrus)和美讯酒庄(Chateau La Mission Haut-Brion)等。
1855列级庄是波尔多左岸最知名的分级体系。当时,拿破仑三世国王为了向全世界推广波尔多葡萄酒,建立了1855列级庄分级制度。这份制度列出61家酒庄。其中,一级庄5家,二级庄14家,三级庄14家,四级庄10家,五级庄18家。
1855年当政的拿破仑三世想借助巴黎万国博览会向全世界各国推广波尔多葡萄酒。拿破仑三世命令波尔多葡萄酒商会通过展览会的形式进行推广,而波尔多商会则把这个重任委托给葡萄酒经纪人辛迪加组织Syndicat of Courtiers。
格拉夫分级完成于1959年,产生了16个列级酒庄,该列表只区分红、白葡萄酒,而不再有等级之分,也就是说只有一个级别Grand Cru Classe。这次总共评定出6个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列级庄园,7个红葡萄酒列级庄园和3个白葡萄酒列级庄园。
波尔多分级制度是对酒庄的分级,强调的是酒的质量,以酒庄为基础,而勃艮第的分级制度则是对地块的分级,强调的是不同小地块之间独特的风土,以葡萄园为基础。
列级酒庄是指在分级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酒庄,法国各地都有不同的分级体系,所以列级名庄也就非常之多。像波尔多左岸的梅多克列级名庄,就是1855年梅多克分级产生的酒庄。1855年的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分级制度,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被视为圣经,许多葡萄酒的爱好者对波尔多酒庄的认识都以此为参照物。
作为波尔多最好的子产区之一,波美侯却一直没有分级制度,这也使波美侯给了大众一种才华与个性同在的魅力。 虽然没有分级制度,但波美侯也不乏名庄。
波美侯没有具体的分级制度。但总体来说,波美侯可以相对性地分成名庄与其他酒庄。波美侯的名庄包括柏图斯(Petrus)、老色丹(Vieux Chateau Certan)、里鹏(Le Pin)等酒庄。
在波尔多1855分级中,被评为四级酒庄的名庄共有10个,分别如下: 龙船酒庄(Chateau Beychevelle) 班尼尔酒庄(Chateau Branaire-Ducru) 杜哈米隆古堡(Chateau Duhart-Milon) 拉图嘉利酒庄(Chateau La Tour-Carnet
IGT这个等级在1992年被意大利引进,它是继D.O.C.和D.O.C.G.等级之后的又一个等级。最终促使人们建立IGT等级的是那些对品质有要求的生产商,他们从国外引进葡萄品种来扩大他们在当地葡萄酒的出口。
在波尔多1855分级中,被评为三级酒庄的名庄共有14个,如下: 贝卡塔纳酒庄(Chateau Boyd Cantenac) 凯隆世家酒庄(Chateau Calon-Segur) 肯德布朗酒庄(Chateau Cantenac-Brown) 狄士美酒庄(Chateau Desmirail
中国的现代葡萄酒业是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才开始发展的,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几十年的历史,属于一个比较年轻的葡萄酒产酒国,所以还没有统一的分级制度。
格拉夫(Graves)产区分级制度的确立经过了6年的历程。1953年,格拉夫酒业公会请求国家AOC管理机构法定产区管理局(INAO)对产区酒庄进行评级,评定的标准不再只参照葡萄酒的价格,而是更全面地考察酒庄的葡萄园、历史和葡萄酒的风格等诸多细节。
格拉夫产区分级制度的确立经过了6年的历程。1953年,格拉夫酒业公会请求国家AOC管理机构法定产区管理局(INAO)对产区酒庄进行评级,评定的标准不再只参照葡萄酒的价格,而是更全面地考察酒庄的葡萄园、历史和葡萄酒的风格等诸多细节。
梅多克(Medoc)分级包括著名的1855分级体系、中级庄分级和艺术家酒庄(Crus Artisans)分级。
圣埃美隆的分级制度不像梅多克,它于1858年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分级制度,而且每十年重新公布一次,有一级特等酒庄(Premier Grand Cru Classes)和特等酒庄(Grand Cru Classes)两个级别。其中,等级高的一级特等酒庄又细分为A和B级。
在波尔多1855分级中,共有18个酒庄被评为五级庄,名单如下: 巴特利酒庄(Chateau Batailley) 巴加芙酒庄(Chateau Belgrave) 卡门萨克酒庄(Chateau Camensac) 佳得美酒庄(Chateau Cantemerle) 克拉米伦酒庄(
以下这张表格清晰地展现了中级庄制度与列级庄制度之间的差异。 当然,按照每个消费者的切身感受来说,列级庄葡萄酒的价格普遍比中级庄葡萄酒的价格要贵,但情况不同,程度不一。如果是某具体一款酒,可至本站酒款栏目查询价格范围。
葡萄牙对于葡萄酒的分级制度,同法国葡萄酒的AOC制度相似,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普通餐酒(Vinho de Mesa)、地区餐酒(Vinho Regional)、优良地区餐酒(IPR)和法定产区葡萄酒(DOC)。全国有11个DOC产区。
卢森堡葡萄酒最高的三个质量等级分别是:Vin classe、Premier Cru和Grand Premier Cru。自1959年以来,这三个等级就是由卢森堡的一个葡萄酒官方委员会根据葡萄酒的品鉴评定后去颁发的。
波尔多有1855年分级制度,澳大利亚也有一套被广泛认可的分级制度,即兰顿澳大利亚葡萄酒分级制度(Langtons Classification of Australian Wine)。
在勃艮第,根据风土(Terrior)的优越程度,葡萄园从低到高被划分为大区级(Regionale)、村庄级(Village)、一级园(Premier Cru)和特级园(Grand Cru)这4个等级。 1.
很多人认为,意大利葡萄酒在国际市场上无法与法国相抗衡,就是因为意大利没有像法国那样建立了一个有效的AOC制度。据此,从1963年开始,意大利开始制定自己的分级制度,并于1966年正式实施。起初,该分级制度只有DOC和VDT两个等级。到了1980年,相关部门增加了DOCG等级。
2017年,里奥哈法定产区监管委员会(Rioja Consejo Regulador)在葡萄酒法规上推陈出新,新增了地理标签制度。
在波尔多的四大重要产区中,波美侯至今仍拒绝创建自己的分级制度。不过,这并不是说它的葡萄酒不上档次。事实上,它生产了一些世界上最昂贵的葡萄酒,比如柏图斯酒庄(Chteau Ptrus)的红葡萄酒。柏图斯酒庄名列波尔多八大酒庄之列,拥有与梅多克一级酒庄比拼的实力。
不到3年的时间,里奥哈就建立起了新的分级制度,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中级庄制度(Crus Bourgeois)是法国波尔多梅多克(Medoc)地区的一个分级制度,它将梅多克地区那些后来发展起来、没能进入1855分级制度(1855 Meodc Classification)的酒庄进行评选,为消费者选购葡萄酒提供了重要参考。
德国名庄联盟(Verband Deutscher Pradikatsweinguter,简称VDP)的前身创建于1910年,目前联盟内共有约200座酒庄,这些酒庄是德国优秀酒庄的代表,酿制的葡萄酒品质卓越。该联盟还有一个雄鹰徽标,联盟内的酒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葡萄酒上使用该徽标。
波美侯(POMEROL)至今还没有自己的葡萄酒分级制度。
除了1855年列级的酒庄之外,波尔多梅多克还有很多优秀的酒庄,她们不断发展进步,要求列级的呼声日益迫切。1932年由波尔多贸易与农业商会制定,数量为444个,均为梅梅多克产量和名气较稳定的酒庄。
较之于法国等国家的等级制度划分,德国葡萄酒等级制度过于复杂。德国的这一制度是建立在葡萄汁的密度之上,而人们通常用Oechele来表示。当葡萄成熟度越高,其含糖量就越高,而Oechele值也就越大。
波尔多与勃艮第分级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勃艮第地区是完全根据葡萄园的自然位置和风土条件来划分级别的,因此只有地理条件最好的葡萄园才能评为最高的级别,而波尔多是以市场而分的多张分级单。
乌拉圭葡萄酒共分为2个等级,VCP和VC。 Vino de calidad preferente(VCP),是优质葡萄酒级别。这个级别的葡萄酒必须采用规定的酿酒葡萄酿制,而且必须装在75厘升或更小的酒瓶中出售。 Vino comn(VC)是日常餐酒级别。
奥地利葡萄酒业受德国影响较大,其葡萄酒分级命名与德国十分相似,主要依据葡萄酒的含糖量来确定。与德国不同的是,奥地利还设置了一些独有且更高的级别,如Ausbruch和Strohwein,而标有Trocken(干型)的葡萄酒也越来越受追捧。
高级葡萄酒要求酿酒葡萄必须来自德国13个优秀产区,通常来说比更高级别的葡萄酒风味更淡,因此允许加糖,其甜度按以下德语符号区分。 1. 干型(Trocken/Selection) 残余糖分含量不足9g/L的干型葡萄酒。
1855年的法国万国博览会确定了波尔多梅多克(Medoc)地区和苏玳(Sauternes)地区的分级制度,只是梅多克地区获选的列级名庄都生产红葡萄酒,而苏玳地区的列级名庄都生产甜白葡萄酒,因为当时是以甜葡萄酒为主流,所以生产干白葡萄酒的酒庄没有一家入选。
勃艮第共分为5大子产区:Cote Chalonnaise (夏隆内丘)产区、Maconnais (马贡)产区、Cote de Beaune (伯恩丘)产区、Cote de Nuits (夜丘)产区、Chablis (夏布利)产区。
优质高级雷司令葡萄酒由自然成熟或最好的葡萄酿制而成,在摩泽尔(Mosel)产区的使用尤广。此级别的葡萄酒按照葡萄的成熟程度对葡萄酒级别进行了更进一步的细分,糖分越高的葡萄,酿制出的葡萄酒就越甜,酒精浓度就越高。我们常听说的冰酒(Eiswein)在德国也有生产,并被划入此级别中。 1.
德语本身的复杂度以及不像英语的高普及度使得其成为一门较为陌生的语言,这就造成人们在认识德国葡萄酒时总是十分茫然。与大多数旧世界产酒国,尤其是法国分级制度不同,德国葡萄酒不是以酒庄或产区来划分等级,而是依据葡萄采摘时的成熟度来划分等级。
按照勃艮第法定葡萄酒分级制度,勃艮第的葡萄酒共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特级葡萄园(Grands Crus)葡萄酒、一级葡萄园(Premiers Crus)葡萄酒、村庄级葡萄酒以及大区级葡萄酒。勃艮第总共有33座特级葡萄园,其中有1座位于夏布利,24座位于夜丘,8座位于伯恩丘。
和里奥哈产区一样,杜埃罗河岸的红葡萄酒也按其陈年时间的长短进行分级,但陈年时间上的要求和里奥哈产区不一样。这四个葡萄酒等级分别为:新酒(Joven)、陈酿(Crianza)、珍藏(Reserva)和特级珍藏(Gran Reserva)。
这些香槟没有进行区域的细分,也没有根据生产要求的严 格性进行质量分类。尽管该产区内有44个特级村庄(Grand Cru)和17个一级村庄(Premier Cru),但是它是针对整个村庄的,并不是针对具体的葡萄园,而且它们在产量、管理等方面也没有更严格的要求。
木桐酒庄(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是在1973年由二级庄升为一级庄的。
主要是为了防止假冒伪劣、粗制滥造等市场不良现象。
澳大利亚葡萄酒采用产地标示(Geographical Indication,GI),其葡萄酒产区分为三级,即地区(Zone)、区域(Region)和次区域(Sub-region),南澳州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优质地区(Super Zone)概念,目前只有阿德莱德地区被定义为优质地区。
作为回报,西南部主要地区的中产阶级开始纷纷拥护英王的统治,而抵制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奥古斯都。这项措施使得加斯科尼的商人垄断了英国市场,并且促成了梅多克中级庄的诞生。到了十五世纪,波尔多中产阶级借由国际贸易创造了财富。
因为这4家酒庄的葡萄酒品质不凡且供不应求,其价格也远远高于其他酒庄,所以人们称它们为一级酒庄。到18世纪中期,有12家酒庄也努力地提高了自家葡萄酒的质量,这批酒庄出产的葡萄酒慢慢地在市场上也建立起好名声,因此被称为二级酒庄。接着,又有一部分高质量的酒庄从村镇名下脱颖而出,形成了三级酒庄。
法国在1935年通过了关于葡萄酒的相关法律,确定了葡萄酒的原产地命名体制,即AOC体制,但到2009年则进行了改革。改革后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 法定产区 ,2009年8月改为AOP: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ge。
澳大利亚是属于新世界葡萄酒国家,所以分级系统并没有进行法律上的规定。半官方的澳大利亚葡萄酒烈酒协会(AWBC)对全国葡萄酒进行评级,将葡萄酒大致分为四等以作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