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消息,全国首部关于葡萄酒产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11月第二次审议后发布实施。
作为新兴的葡萄酒产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位于世界公认的葡萄种植的黄金地带南北纬30~50度之间。这里的气候干燥少雨,日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砂石土壤透气性好、富含矿物质,黄河水灌溉便利。独特的风土条件造就了宁夏葡萄酒香气浓郁、回味悠长的卓越品质。
宁夏贺兰山东麓 图片来源:美贺酒庄
宁夏产区的葡萄酒近三十年在国际大赛上获奖无数,被誉为国内产区中的黑马。在2019年醇鉴(Decanter)世界葡萄酒大赛上中国葡萄酒共获7个金奖,其中6个来自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有“葡萄酒界第一夫人”之称的杰西斯·罗宾逊(Jancis Robinson)将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和山东、河北产区一道,列入《世界葡萄酒地图》(The World Atlas of Wine)第七版。
美贺庄园酒庄图 图片来源:美贺酒庄
宁夏在2012年率先出台《条例》后,对产区的规划建设、产品质量、品牌信誉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宁夏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并计划于11月第二次审议后发布实施。
据悉,《条例(修订草案)》共7章47条,突出三大特色。
第一是产业发展模式法定化。为强化产区酿酒葡萄基地的核心竞争力,贺兰山东麓产区采取“酒庄基地一体化”“酒庄酒”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是保护与发展融合化。新增发展与促进专章,围绕推动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技术协同创新、人才支撑、财政金融支持以及品牌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等作出规定,完善葡萄酒产业发展措施,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效益。
第三是品牌建设制度化。以政府主打产区品牌、企业主打产品品牌“双提升”战略为主,将品牌建设上升到立法层面,增加品牌建设相关内容。(文/Irene)